咨询热线 400-809-8617
2019-12-26 13:21:54|已浏览:1360次
一、 报名
(一)报考资格
1.港澳地区考生,持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居民居住证》;台湾地区考生,持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居住证》。
2.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硕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: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博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3.品德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4.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5.报考法律、工商管理、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,还应符合内地(祖国大陆)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,具体咨询专业学位招生部门。
(二)报考类别:自费全日制研究生
(三)报名时间
2019年月12月1日至12月15日,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。
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。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,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。
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,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,联系电话:010-82199588。
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。
(四)网上报名要求
1.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“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(网址为http://www.gatzs.com.cn)”浏览报考须知,并按教育部、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。报名期间,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。逾期不再补报。
2.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。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、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3.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。
(五)现场确认要求
1.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,现场确认须在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,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,逾期不再补办。
2.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,考点工作人员将进行认真核对:
(1)网上报名编号;
(2)有效身份证件;
(3)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)或同等学历文凭。
3.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。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,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。
4.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。
5.报考点打印《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》,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。
6.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。
7.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,凭网报拥护和密码登录“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”下载打印《准考证》。考生凭下载打印的《准考证》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。
(六)报考地点
受教育部委托,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、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。
北京:
北京理工大学(研究生院) 联系人:秦彦超
地址: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,邮政编码:100081
电话:(010)68945819,图文传真:(010)68945112
上海:
同济大学(研究生院) 联系人:黄建业
地址: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,邮政编码:200092
电话:(021)65982944,图文传真:(021)65988292
广州: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:陈瑶
地址: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,邮政编码:510631
电话:(020)38627813,图文传真:(020)38627826
香港:
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:钟惠娟
地址: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
电话:(00852)28936355,图文传真:(00852)28345519
澳门:
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:邝子欣
地址: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-640号龙成大厦5-7楼
电话:(00853)28345403,图文传真:(00853)28701076
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,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。
二、 考试
入学考试分初试、复试两个阶段。
(一)初试科目
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;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。初试均为笔试。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。
硕士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,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;博士生初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。
(二)初试地点、时间
1.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。
2. 初试时间:2020年4月18日至19日,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月日9:00-15:00进行。
(三)复试
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、学历(学位)证书或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、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,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复试。推荐信由考生复试时递交我校。
复试考生名单,复试内容、方式、时间、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。
三、 录取
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、初试和复试成绩、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后,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7月中旬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。
四、 入学
新生应于2020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。具体时间在“入学通知书”中注明。新生报到时,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,并提交近3个月体检结果单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新生应按时报到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书面向我校请假,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五、 学习年限
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,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,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;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三年,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八年。
六、 学位
课程学习合格、学位论文答辩通过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规定者,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。
七、 收费标准
(一)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规定交纳学费,具体规定如下:
1. 学术型研究生:
硕士8000人民币/年,博士10000人民币/年。
2. 专业学位研究生:
报考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学费规定如下:
文物研究与保护专业方向:7万人民币/年;
博物馆策展与研究专业方向,中国非遗与传统技艺保护专业方向,故宫学专业方向:2万人民币/年。
(二)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、医疗费、图书教材费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,由本人自理。
八、奖学金
我校评选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,其评选时间、评选方式、评选结果及受奖金额参见学校当年定期网站通知,http://www.ucass.edu.cn。
九、联系方式
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港澳台学生办公室
地址: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 编:102488
联系人:臧少虎
电话:86-10-81360322
传真:86-10-81360998
邮件:zangsh@cass.org.cn